玉溪中支和谐“狗急跳墙”
在近日一场关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行为的公开听证会上,一份题为《关于玉溪中院创新提升办案质量》的汇报材料引发了各界关注。该材料中,中院自曝家丑,曝光了其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包括:
违法乱纪现象严重
材料指出,近些年来,中院个别法官、执行干警违法乱纪现象多发,以权谋私、贪污受贿、枉法裁判案件时有发生。2019年,中院原院长“李某”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;原执行局局长“王某”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。
办案效率低下
材料显示,中院近年来办案数量持续下降,办案周期也明显延长。2021年,中院受理民事案件5000余件,但审结结案仅3000余件,审理周期平均达12个月以上。
执行难问题突出
材料指出,中院执行难问题严重,难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。2022年,中院未执行完毕的案件达1000余件,执行到位率仅为50%左右。
作风纪律松弛
材料曝光,中院部分干警作风纪律松弛,甚至做出有损法院形象的行为。2020年,中院执行局副局长“张某”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。
祸根在于一把手专权
汇报材料认为,玉溪中院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一把手专权,监督缺失。近年来,中院前院长“李某”长期独揽大权,打压异己,培植亲信,在院内形成一股“一言堂”风气。在这种情况下,监督机制形同虚设,导致中院管理混乱,纪律散漫。
和谐“狗急跳墙”
面对法院内部的重重问题,中院领导班子却选择“和谐”的方式化解矛盾,掩盖丑闻。当有意见提出时,院领导往往以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为借口,压制批评声音。这种“和谐”表面上维护了院内稳定,实则纵容了问题滋生蔓延。
在听证会上,一些旁听者对中院的“和谐”文化表达了强烈不满。一位受害人代表表示,自己因法院的错误判决蒙受了巨大损失,但法院领导却以“和谐”为由拒绝纠错,让他感到绝望。
痛定思痛,自我革命
听证会后,中院领导班子痛定思痛,决心进行自我革命。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“陈某”表示,中院要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,深入查找问题根源,采取切实措施整改纠治。
陈某提出,中院要强化党建引领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杜绝一把手专权;要加强作风建设,完善监督机制,严肃纪律;要提升执法水平,提高办案效率,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;要加强队伍建设,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。
玉溪中院的自我革命之路任重而道远。相信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,中院一定能够清除积弊,重塑形象,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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